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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副局长湛方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湛方江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具体分管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水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辐射固废危废及持久性有机物管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清洁生产审核、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油气回收治理和工业锅炉“煤改气”) 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苏区振兴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等编制、招商争资、企业服务。联系企业“三送”及新型城镇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