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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

赣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本县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并贯彻执行;

(三)对县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流动污染源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管理的各项工作提供所需要的监测数据;

(四)组织实施本县环境质量监测,编制全县环境监测质量报告书,定期向上级报送监测数据;

(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六)参与县内环境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

(七)负责本县环境统计的技术性工作。

二、服务内容

对全县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测和技术指导,同时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服务对象

企业、委托方等。

四、服务承诺

(一) 在监测工作中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向所有用户提供公正、平等、规范的服务,排除来自行政的、社会的各种干扰和压力影响,杜绝见利忘义现象。

(二)严格执行监测合同,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方法、时效进行监测并提交报告。

(三) 对受检方或委托方的监测数据和结论予以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界公布和泄密;在执行国家监督检查时,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抽查结果,不向外界公布和泄漏。

(四) 对用户提供的生产流程、产品工艺等技术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准利用用户的技术资料为我所用,也不允许提供给第三方。

(五)不从事监测范围内的产品的开发、生产、技术咨询和经营活动。

(六) 遵守《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七) 按收费标准收取委托监测费用。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

监测站站长:吴小山

办公电话:07974440676

手机号码:13879775979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石远菁,15083790982